深扬数智城项目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扬数智城项目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扬数智城项目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 | ||
项目编号: | 241BA******* | ||
项目地址: | 扬州市隋炀东路2号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人在深扬数智城(以下简称“本项目”)商铺、办公、住宅等产品,总计容建筑面积为37万㎡,包含标准办公、独栋办公、商业(商铺、公寓)、8-11层小高层、18层高层住宅。 合作范围:包含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创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传播策略、文案撰写、新媒体活动推广等。 服务期限:自深扬数智城项目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合同签订并生效起一年。 服务方式:本次招投标将确定一家服务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 | ||
公告名称: | 深扬数智城项目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合作期1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项目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合作范围包含: 广告策划、设计、新媒体(包含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运营维护、传播策略、文案撰写、新媒体活动推广等。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在扬州承担房地产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业务(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商品房项目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的工作经验,且在近三年内承担过扬州市区三个(含三个)及以上商品房项目的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工作(项目服务内容须包含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两项工作);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6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相关业绩证明,以广告策划和新媒体整合推广服务合同为准(包含服务单位、签订日期、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等关键信息),所提供的合同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内容清晰。 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1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4.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近三年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小组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 | ||
联系人: | 邓工 | ||
联系电话: | 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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