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至2024年南海区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理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3年至2024年南海区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理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沥分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3年至2024年南海区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理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T-******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至2024年南海区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理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性质:企业采购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928,866.21 元,污泥运输处理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906.67元/吨。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拟采购2023年至2024年南海区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七、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2.2投标人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4-17且年经营规模≥663.60吨。
2.3投标人须承诺当年剩余污泥处理量≥663.60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采购文件方法:(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详见附件:采购文件下载.doc。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十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其支付方式及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须在2024年7月 5日下午17:00时前,将采购项目保证金由投标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之一的方式)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保证金金额为:¥*****.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特别说明:本项目无须报名,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企业采购保证金退付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须另外单独提交,其为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的必须资料,由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定办理退款(不计利息)。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纳金额、交纳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缴纳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3)本项目名称简称:大沥镇污泥运输处理项目
收款(人)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灯湖支行
十四、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
十五、采购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暂停或者中止该采购项目。
十六、其他说明
1、发布公告媒介:
(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ai.gov.cn/);
(2)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zec.com/)。
2、询问、质疑: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nhhongzheng@126.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沥分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路谢边梁边村路段土名“二段”办公楼二楼231J室 |
联系人:霍先生 | 联系电话:0757-******** | |
传 真:0757-******** | 邮 编:******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霍先生 | 联系电话:0757-******** |
附件:采购文件下载.doc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沥分公司
公告日期: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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