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
(招标编号: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作,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指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O1)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狱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M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法定公体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比京时间,下
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
发送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可邮箱(339131824@q4.©0m),并同时拨打代理
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B栋101开标四室(吉林省同晟科
技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B栋101开标四室(吉林省同晟科
技有限公司)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日备案,项目代码2406-220105
04-01-306754,建设资金米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建筑扩初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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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
2.2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项月的建筑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及建筑概念方案
深化方案及建筑扩初设计:
2.3项目规横项日规划用地12270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2803,8平方米,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22704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756.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含住宅建筑
面积197636.83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7422.97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面积1988.0平
方米。以上面积为预估面积,最终以实际而积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预计服务期限3年,最终以实
际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
计乙级及以上贷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2拟派项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投标
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及以上同类或类似工
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要求:工程设计面积大于14万平方米).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8xt,gcn)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同站(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恒业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m)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授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
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单位拟投入木项日的全部人员(包括被授权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
内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及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木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4日车2024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山: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
以下要求内容以清嘶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阳F格式,以椰件的方式发送到吉
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39131829q,c0),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
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剧本:
(3)项日负贵人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
公章
投标人发送证明材料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核实:
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授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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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向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明不再受理)
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收费二维码”发送至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缴费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缴费成
功截图”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核实: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成发送至投标人指定信箱。
5.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4日14时30分,地点
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B栋101开标四室(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深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G24栋313
联系人:刘晓婷
电话:138948025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尹新茹
电话:1858439567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G24栋313
联系人:刘晓婷
电话:13894802560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卷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尹新茹
电话:18584395675
电子郎件:843581840e4.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灯105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