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物流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业园区物流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伊吾县工业园区物流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站EPC总承包项目)经由伊发改投资【2016】30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伊吾县工业加工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 EPC 总承包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伊吾县工业加工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名称:伊吾县工业园区物流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站EPC总承包项目)
3 、建设地点:伊吾县工业园区
4 、项目建设规模 : 污水处理站2座,其中一座200立方米/日;一座300立方米/日及附属设施工程。
5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 , 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7、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近三年( 2013 年至 2015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 2013 年至 2015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9、自治区外进疆企业需具备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件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中项目管理负责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报名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丙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外埠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疆备案册。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2、时间:2016年7月26日-2016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3: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
3、地点:哈密市建设东路人防大厦2单元1606室。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吾县工业加工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9*****970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建设东路人防大厦2单元1606室
联系人:缪永兵
联系电话:****-******* 13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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