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VOC热点网格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VOC热点网格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VOC热点网格服务采购项目 JSZC-******-SOHO-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24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OHO-G2024-0018
项目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局VOC热点网格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结合卫星遥感、高精度气象、地面高密度传感器网络等,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针对重点工业园区及企业等进行VOCs监测监管。实现对VOCs污染的7×24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及臭氧、PM2.5等污染问题精准溯源。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
方式:现场领购或网上报名(纸质招标文件100元/套,电子招标文件不收费)
售价:100.00元
2024-07-2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03/105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以公对公形式办理汇款,并备注招标编号,同时将汇款凭证及相关参与项目信息电邮至zxq@sumex.com.cn,以便我司能及时登记领购信息。(我司将根据电邮内容发送招标文件的文本文件和电子文件)
3、购买采购文件款汇款地址:
开户名: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4、本招标项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财库(2004)185号》(节能环保)、《苏财购〔2022〕45号》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同时提供电子介质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投标人须通过“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进入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成功后方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原件随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7、本项目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授权人联系方式发送到zxq@sumex.com.cn邮箱,审核通过后可获取招标文件。
9、投标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VOC热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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