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2024-2027)
(招标编号:YGHAZ【2024】15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2024-
202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以公布的
《物资字典》价格为计费依据下浮报价,招标人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物资字典》中的计划价格为计费依据,最
终结算价格按照实际供货量×该项货物计划价格×(1-
投标下浮率)据实结算,在《物资字典》以外的货物以采购人市场询价的价格
为计费依据(投标报价只能报下浮值,不能上浮,否则按废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2024-
202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2024-
2027))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或经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获取)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
幢一单元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
幢一单元1楼)
七、其他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2024-
2027)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2024-
2027)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2024】151
项目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202
4-2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以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物资字典》中的计划价格为计费依据,最
终结算价格按照实际供货量×该项货物计划价格×(1-
投标下浮率)据实结算,在《物资字典》以外的货物以采购人市场询价的价格
为计费依据(投标报价只能报下浮值,不能上浮,否则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采购,详细目
录及计划价格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经采购人考合格后方
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或经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
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
1楼)
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获取)
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
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
1楼),于截止时间现场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
的,此项可不提供);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
公告等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联系方式:丁美全/0871-68639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
联系方式:范瑜/19988505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瑜
电话:199885053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联 系 人:丁美全
电 话:0871-68639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栋一单元102室
联 系 人: 范瑜
电 话: 19988505335
电子邮件: 8094088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2024-
2027)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2024-
2027)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2024】151
项目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2024-2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以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物资字典》中的计划价格为计费依据
,最终结算价格按照实际供货量×该项货物计划价格×(1-
投标下浮率)据实结算,在《物资字典》以外的货物以采购人市场询价的价格
为计费依据(投标报价只能报下浮值,不能上浮,否则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学用品及玻璃仪器配送服务商采购,详
细目录及计划价格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经采购人考合格
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
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或经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
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
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
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
一单元1楼)
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获取)
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
一单元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
一单元1楼),于截止时间现场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
到场的,此项可不提供);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
废标公告等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联系方式:丁美全/0871-68639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
联系方式:范瑜/19988505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瑜
电话:199885053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仪器 配送服务 化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