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纳税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二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纳税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纳税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金湖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11: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 ||
预算金额 | ¥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638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2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1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静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纳税服务外包项目 JSZC-******-JHYC-C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HYC-C2024-00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纳税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中标服务商需提供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外包人员17名,承担我局委派的各项税费服务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办税引导、咨询服务、自助服务等;非执法性办税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其他有关事项服务等。另需配备1名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等均由供应商负责;业务培训由双方共同完成。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进场,服务期限一年。
质量: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3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22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4-07-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5、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7、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8.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9.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洁
电话:********
标签: 纳税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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