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柴达木广场C-1栋酒店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五矿柴达木广场C-1栋酒店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五矿柴达木广场C-1栋酒店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2016-047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海西州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五矿柴达木广场C-1栋酒店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
2.2 建筑内容及规模:五矿柴达木广场C-1栋酒店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热力管道GB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有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3.5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青登记手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项目经理(即被授权人)请持: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两证合一;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须提供进青登记手续;
2.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证明(上一年度或近半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份)及原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107号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资料均必须有效、完整齐备,且不得弄虚作假,若因潜在投标人引起的责任,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
4.2 招标文件1000.00元整/份,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18日上午 9 时30 分(即开标时间),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107号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西州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邮编: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贺女士 刘女士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账 号:********201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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