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智能化系统项目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需求书
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智能化系统项目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需求书
采购项目编码 | 440*****519144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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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智能化系统项目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需求书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 工程地点:湛江临港工业园区内。工程规模:根据海关总署《关于综合保税区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署贸函(2019)209号)及其附件《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设置规范》要求。智能化系统项目包括且不限于:(一)软件开发服务建设软件开发服务建设为综保区的入驻企业提供智慧关务信息服务以及封关运行提供的业务支撑系统,主要包括:基础支撑框架体系(统一权限管理平台、口岸数据处理平台、园区数据交换管理平台)、智慧关务服务体系(单一窗口对接申报平台、特色业务申报服务系统)、智慧数据服务体系(集成构建保税业务数据池、移动服务可配置化、卡口分流、司机引流、查验指引、关管企在线沟通、业务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智慧园区运营体系(园区综合门户、园区经营管理系统、智慧云仓储等)、运维保障管理体系(服务运维监控服务)、大数据智能展示系统(总体态势分析、保税业务智能报告)、配套硬件设备。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9-*******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102-******-04-01-******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45,943,940.08元)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独立法人。(二)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服务时限说明 |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复审完成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且履行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之日止。 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非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致使造价咨询服务期出现延长,咨询人的责任期也应相应延长,本合同造价咨询费用不因责任期延长而作调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服务金额 | ¥53,825.81元 |
金额说明 | 1.本次采购服务采用直接选取方式确定中选人,本智能化系统项目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为(含税价)*****.81元。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时参考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及根据市场情况调节,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价=以咨询人最终审定的智能化系统项目结算价为收费基数并参考《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序号5工程结算审核的收费标准下浮30% ×(1-丨中标下浮率丨)进行计算,其中: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招标控制价=*****.47元。驻场人员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造价咨询服务费中,不再另计。造价咨询服务费不因建设项目建设工期延长而调整。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时根据合同约定扣除应扣的款项(如:罚款、违约金、赔偿款等)。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价采用中标价(中标价= 元)与发改部门审定概算的对应单项造价咨询费两者的较低者为最高限额,若结算价高于最高限额,则以最高限额作为最终结算价;若结算价低于最高限额,则以实际结算价作为最终结算价。2、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7-08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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