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龙山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龙山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7">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山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工程地址位于玄坛庙村。现经有关部门批准,拟对龙山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招标人为长兴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龙山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室内装饰、安装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造价约 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28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镜水蓝庭9-1-202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 地 址: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
联 系 人:钦工 联系 人:陈工
电 话:158*****951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9@qq.com
标签: 室内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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