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沈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项目-第三方后勤保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改造沈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项目-第三方后勤保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改造沈阳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项目-第三方后勤保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00,0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0
(一)保安服务: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人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消防安全服务,维护甲方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保证甲方院内及办公区域的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物业服务: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人员,包括保洁员、厨师、餐厅服务员、电工、物业管理员、洗衣工等人员,为甲方提供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同时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每日三餐、日用杂品、保洁洗漱用品。
(三)工作职责:
维护甲方单位的工作秩序,预防和制止突发事件,为基地提供安全保障服务。乙方保安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为甲方单位提供物业后勤保障服务,维护院内及各办公室、留置室、宿舍、门卫卫生,保障甲方单位正常的工作环境;
为全体基地内的所有人员提供食堂就餐服务,负责对基地内的水、电和网络的安全管理服务;负责日常所用的日杂用品、保洁用品、办公用品、餐厅食品、洗护用品、桶装水的采购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新民市南郊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站前东路34号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