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沈北新区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沈北新区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8,400.00
最高限价(元):318,4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0日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26,000.00
最高限价(元):426,0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0日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23,600.00
最高限价(元):423,6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0日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且物资到指定地点后,半个月内完成全部飞防任务(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均需取得农业农村部的肥料登记证或在农业农村部备案。(适用于01、02、03包),供应商具备民用无人机经营许可(适用于04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 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29-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jyxmgl@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石
电 话:156*****3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肥减量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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