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实验幼儿园2024学年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新塘实验幼儿园2024学年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采购内容
天河区新塘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蔬果类、肉类、干货类、调味类、粮油米面,不包括奶制品、西点类。
(二)配送范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小新塘西约新村大街5号
(三)采购期限
采购期限为一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四)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采购签订一年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食材的具体质量要求、食品原材料、食材供应地、服务期限、配送时间和方式、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违约责任等。
二、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4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通过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 HACCP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6
具备农、兽药快检条件和能力,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7
运送车及驾驶员须具备合法手续及合法证件等。运送车辆为本项目食品运送专用车辆,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8
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提供承诺函。
9
有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产品的生产、配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地域内设置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配送交通工具等,场地经营达300平方米以上,功能齐全,设施设备到位,提供承诺函。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比选。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资质与报价材料递交
(一)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5日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小新塘西约新村大街五号
(三)联系方式:姚老师 13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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