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勤保障物资及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加油采购公告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勤保障物资及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加油采购公告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勤保障物资及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加油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委后勤中心

为做好区发展改革委后勤保障物资及车辆定点维修、加油采购工作,现需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2家、通用办公家具器具供应商2家、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2家、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站1家,提供区发展改革委相应供应和维修服务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24年06月19日12时00分至2024年06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现场报名地点

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西综合楼2118室,不接受联合申报。

三、比选时间及方式

2024年06月26日启动,通过对比比选资料和现场调研相结合方式,综合打分确定。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

五、报送比选资料相关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2.供应商应具备从事经营活动有关国家规定的相关执照。

一是申报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配送食堂食材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3小时内送达承诺函,常规蔬菜(细化到每种蔬菜品种)、牛羊猪鸡肉、蛋奶、米面油等单价最高报价;

二是申报通用办公家具器具供应商,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4小时内送达承诺函,常规办公家具单价最高报价;

三是申报公车定点维修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常规维修工时费、材料费最高报价(细化到每个维修品类);

四是申报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站,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明确油价优惠折扣及承诺函。

3.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商品、维修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4.将材料汇编成册后提供纸质版材料2份、电子版(光盘)材料1份,材料不全不接受报名。

六、咨询电话

0891-*******


标签: 发展和改革 定点维修 公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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