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
2、项目编号:SHC*******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报名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07月9日(3个工作日)止,为磋商文件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7月11日(5个工作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内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6.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样品将被拒绝接受。
10、磋商时间和地点:2024年07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开标室)。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采 购 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8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1702室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158*****528
11、购买磋商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缴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
帐 号:81113010110******** |
特别提示 |
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于开标前汇入以上账户提交,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磋商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6,5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安全服务 | 1.00 | 650,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4日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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