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剂运输项目
净水剂运输项目
招标编号:TXJT-2024-0950-ZB
本招标项目净水剂运输项目招标人为天津润沃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024年度润沃公司化学药剂产品目标销量约2.7万吨,下游客户主要分布于天津市区和天津市周边地区。为完成本年度生产、销售计划,针对化学药剂装卸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选商,预计净水药剂运输项目总金额220万元(含9%增值税),计划选择两家服务商完成运输项目,按照排名先后分配工作量。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
(1)招标范围:由天津市润沃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至天津市区、郊区及天津市周边地区(如河北山东等地)的药剂运输费用,项目预估金额220万元。
序号 | 送货地区 | 最高限价 元/吨(含税) | 备注 |
1 | 天津市内六区(外环线以内) | 85 | 单次最低送货量5吨 |
2 | 宁河、张贵庄、武清 | 95 | 单次最低送货量5吨 |
3 | 滨海新区、津南 | 80 | 单次最低送货量5吨 |
4 | 东丽区、北辰、西青区、静海区 | 80 | 单次最低送货量5吨 |
5 | 河北沧州、廊坊 | 140 | 单次最低送货量10吨 |
6 | 河北唐山 | 140 | 单次最低送货量5吨 |
7 | 山东淄博 | 160 | 单次最低送货量5吨 |
(2)最高限价:限单价,限价包含货物装卸,司机薪酬,车辆燃油费、折旧费、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司机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税费及包含为了完成服务为目的的全部费用。限价金额详见下表。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遇招标方业务调整或企业改革需终止服务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终止业务关系。
2.5 服务地点:润沃公司指定装卸、运输起止地点。
2.6 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或技术方案:
(1)投标方必须配备与运输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2)投标方运输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验合格。
(3)投标方装卸作业必须服从甲方正常的调度安排,在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服从招标方的一切管理。按时自行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4)投标方负责车辆燃油费、司机薪酬、车辆折旧费、车辆日常保养费、车辆维修费、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司机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税费及包含为了完成服务为目的的全部费用。按合同约定向招标方收取装卸运输费用。
(5)投标方需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毁损、丢失情况,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运输过程中由于发生泄漏、坠落而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投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劳动防护用品。
(7)投标方在甲方厂区内装运货物,如违反招标方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2.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服务标准:按润沃公司要求,按时按量运输,运输期间货物要妥善保管,加盖苫布,保证货物包装无破损,货物不受潮;液体药剂运输须采用密闭式罐体运输车辆运输,保证不变质、不泄露。
(2)验收标准/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1)验收标准:确保所承运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坏。
2)质量要求:确保承运货物无遗失、渗漏和混掺等导致药剂失效等操作行为。
3)服务要求:
① 按照润沃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货物装卸运输工作;
② 承担装卸运输过程安全环保责任,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件;
③ 最低5吨起送货。
(3)其他商务要求:为保证及时提供运送服务需要,投标公司能接受和保障起运地至卸货地点的运送任务。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需具有政府主管部门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资质查询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和2023年均有运输配送服务的经营业绩,需出具2022年和2023年两年的与装卸运输相关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月银行资信证明、2022和2023年两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出具经营良好承诺函(加盖公章)。
3.2.4 人员要求和车辆要求:
(1)装卸运输人员需至少配备5人,其中驾驶员、押运员要取得相应的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并持证作业,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主责事故。
(2)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为国五及以上自有车辆并提供车辆环保清单;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及液体药剂密闭式罐体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密闭式罐体车辆需为专用车辆,不得做为其他用途)。
3.2.5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承诺没有被追究过刑事责任、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2.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方资格没有被冻结、终止等情况,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2)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的安全运输管理制度(资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再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4.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联系人:杨工
邮箱:**********@qq.com
电 话:022-********
手机:166*****552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意见与建议:022-********
2024年07月04日
附件:确认通知请填写(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Excel文件附件,详见公告附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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