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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西山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养工程造价服务 | 1 | 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年西山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养工程造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众
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2024145
项目名称:2024 年西山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养工程造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总投资:246 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
标段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2024 年西山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养工程造
1
1
项
价服务
(1)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主要为完成 2024 年西山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养工程造价
服务及采购人委托的所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委托的为准。
(2)供应商须按标段内容进行整体磋商,做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辖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
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行业造价咨询服务标准、项目造价管理规定及审计管理的有
关规定及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若各标准规定不一的,以
对供应商要求更高、更严格的标准为准,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在供应商具体工程服务过程中失效废止的,则以具体工程服务时现行有效的国家、
地方、行业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咨询服务完成为止,满足采
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登记或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
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
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
1.2.2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机
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
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4 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注:1.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2.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
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
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
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
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
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的书面声明。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并提供
项目负责人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
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持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
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
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 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
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转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 1181247967@.qq.com 邮箱并通知项目负
责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
支付账号及户名等:
户名: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村信用社
银行账号:010004229356101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
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
service.com/)、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上发布。
2. 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的要求,
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将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西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 188 号
联系方式:0871-68183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
联系方式:15288151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卯明艳
电 话:152881511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