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拖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平板拖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平板拖车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XLBB-F301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 名称 | 货物重量 (尺寸) | 发货地 | 目的地 | 计量单位 | 物资数量 | |
1 | 车辆 | 7500mm*2500mm*2850mm | 5000kg | 吉林省长春市 | 林芝市米林县 | 辆 | 25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44.46万元;
3.最高限价:44.46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12日,每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络获取。
(三)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10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0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900号1栋619号。(招标代理机构)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一)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7月15日10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竞争性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900号1栋619号。(招标代理机构)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先生
办公电话:181*****359
移动电话:181*****359
地址:西藏林芝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君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屈先生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176*****721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900号1栋619号
十一、监督方式
报名商家向采购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朱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53*****471
纪检监督邮箱:*******@163.com">jjjd*******@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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