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创新研发中心-研发中心1#、2#、4#、5#、6#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创新研发中心-研发中心1#、2#、4#、5#、6#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创新研发中心)-研发中心1#、2#、4#、5#、6#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已由仪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仪发改投资发[201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创新研发中心)-研发中心1#、2#、4#、5#、6#楼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规划红线内
2.2 工程规模:新建5栋研发楼(2层、框架结构)-研发中心1#、2#、4#、5#、6#楼,总建筑面积约7230.71平方米,内部路网和消防水池等。
2.3 招标范围: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创新研发中心)-研发中心1#、2#、4#、5#、6#楼(图纸编号:2024NJCJ010)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52.27万元(工程造价暂按3457.65 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在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 号文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4日至2024 年07月10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 9 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仪征分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联 系 人: 王家俊 联 系 人:汤成、何霞
电 话: 0514-******** 电 话:0514-********、13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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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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