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年消防工程供应商项目项目公告

安保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年消防工程供应商项目项目公告

建行北京市分行2024-2026年消防工程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X-ZB-BJ-202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建行北京市分行2024-2026年消防工程供应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7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行北京市分行2024-2026年消防工程项目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行北京市分行2024-2026年消防工程供应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建行北京市分行2024-2026年消防工程供应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CA公章);

2、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图,并向招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加盖CA公章);

3、供应商财务制度完善,拥有完整的内控合规以及风险管控机制,且两年内无经济纠纷(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4、施工资质证明。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副本扫描件(加盖CA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CA公章)

6、拟派项目经理。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加盖CA公章)

7、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消防工程施工案例(提供施工合同证明)。消防工程施工案例(提供施工合同证明);(加盖CA公章)

8、社保证明。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以来),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CA公章)。

并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加盖单位章)。

9、纳税证明。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以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CA公章)。

并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CA公章)。

10、承诺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5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加盖CA公章)

11、提供不具备如下情形的承诺书:(1)存在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2)存在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受到监管处罚,给我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3)存在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受到公安立案或法院判决,给我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4)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严重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12、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13、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1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1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加盖CA公章);

17、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因自身服务不稳定或中断造成重大投诉或影响客户声誉事件。(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18、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CA公章);

19、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以及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资质材料(加盖CA公章)。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合法有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7 月 4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7 月 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领取,通过龙集采系统(https://ibuy.ccb.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龙集采系统(https://ibuy.ccb.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龙集采系统(https://ibuy.ccb.com)电子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投标单位须在龙集采系统(https://ibuy.ccb.com)注册完成招投标手续。

2.投标单位注册后需在龙集采系统(https://ibuy.ccb.com)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需及时办理电子锁。

4.中标人数量:6 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楼大成广场4门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2号楼7层

联 系 人: 鲍筱曼、王辰

电 话: 010-********,010-********150*****702136*****628

电子邮件: baoxiaomaniri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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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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