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乳腺诊断仪等招标公告
红外乳腺诊断仪等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受绍兴市马山人民医院、绍兴市斗门人民医院、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医院、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人民医院、绍兴市稽山人民医院五家单位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项目:绍兴市农民健康工程所需医疗器械设备供货项目
二、招标编号:2006-5-27
三、谈判项目设备名称及数量:
标项设备名称及数量
01标红外乳腺诊断仪 4台
02标身高体重测量仪 4台
03标超声波清洗机 1台
四、投标人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质。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谈判文件于2006年5月30日~6月7日(双休日除外)在绍兴市招投标中心(车站路216号)四楼政府采购窗口发售。发售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同时须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以保证金到户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户名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账号:****************010,开户银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本市非商业银行客户,请用现金或汇款形式交纳。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06年6月14日上午9:00时以前将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交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402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定于2006年6月14日上午9:00时在绍兴市招投标中心402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金永强 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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