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二二支沟排水泵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C-GC202403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二二支沟排水泵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024 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招标
人为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节制闸和强排泵站各 1 座;1.2m×1.2m 退水闸 1 座;同时完成其他配套设施
建设(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二二支沟排水泵站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二二支沟排水泵站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
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外省进宁企业建造师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
定生效之日起)。
6.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
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将投标人资格要求 3 中所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资
料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ancheng_nx@163.com)进行报名登记,邮件中清楚写明所报项目名
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登记后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贺兰县虹桥路与兴业路交汇处金泰华府
C 区 9 号楼三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贺兰县虹桥路与兴业路交汇处金泰华府
C 区 9 号楼三层)。
七、其他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二二支沟排水泵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二二支沟排水泵站建设项目己由银川市兴庆区财
政局以银兴财便笺〔2024〕177 号《关于下达 2024 年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计划
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节制闸和强排泵站各 1 座;1.2m×1.2m 退水闸 1 座;同
时完成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3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4 招标内容: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二二支沟排水泵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
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外省进宁企业建造师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
定生效之日起)。
3.6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
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将投标人资格要求 3
中所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资料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ancheng_nx@163.com)进行报名登记,邮件中清楚写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报名登记后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投标人的资格
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
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
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4:30 分,
地点为: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贺兰县虹桥路与兴业路交汇处金泰华府 C 区 9
号楼三层)。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
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 155 号
联 系 人:海主任
电 话:0951-876366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虹桥路与兴业路交汇处金泰华府 C 区 9 号楼三层
联 系 人:朱海礡
电 话:18295192867
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 155 号
联 系 人:海主任
电 话:0951-87636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兰县虹桥路与兴业路交汇处金泰华府 C 区 9 号楼三层
联 系 人: 朱海礡
电 话: 18295192867
电子邮件: ancheng_n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