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电器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器实训室建设》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适应上海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养新能源汽车技术技能人才,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功能。依据新型高职建设 2023职教03号文件,重点建设新型五年一贯制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专业建设需要实训环境支撑,为了更好地满足新型五年一贯制和三年制新能源汽车专业建设与实训教学需求,需要建设新能源汽车电器实训室。
添置设备:全车电器数字智能化实训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实训台、新能源汽车电动空调实训台、电机制动能量回馈实训装置、新能源汽车车载网络实训台、混合动力汽车发动机及电机控制系统数字智能实训台等。
3.交付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925号22号楼
4.交付日期:根据教学安排,8月完成
5.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办法:
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年7月4日--1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在松江区人民北路925号,逾期不在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松江区人民北路925号9号楼二楼(后勤保卫处)
2、磋商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准时出席竞争性磋商会议,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方,采购方将主动或依据响应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松江区人民北路925号9号楼二楼(后勤保卫处)
邮 编:******
联系人:陈欢
电 话:******** 手机号码:18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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