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影地下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监理
(招标编号:CYGD2024DB-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影地下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61.96 万元,招标人为长影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地下 1.5527 公顷,地上 0.29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 48706.43
㎡,其中地面建筑面积约为 1021.34㎡,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47685.09㎡。本工程主要为地下
空间开发利用工程,拟在地下建设长影旧址博物馆地下馆及其公共服务配套空间以及地下停
车场,地面建设博物馆公共服务配套、出地面疏散楼梯间、风烟井以及汽车出入口等附属设
施,地下建筑空间共四层,其中地下一、二层为博物馆及公共服务配套空间,地下三、四层
为地下车库以及人防空间。地下人防等级为核 5 级,人防功能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专业队
装备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部及人防固定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影地下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影地下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同时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公建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项目业绩以
完成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
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
3.7.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2(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20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
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本单位 2023 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单
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
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
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
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邮箱(longtaigc@126.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第一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GD2024DB-03
一.招标条件
长影地下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
2311-220104-04-01-303535,备案流水号:2023112422010403108993),项目业主为长影文
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影地下博
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影地下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监理;
项目编号:CYGD2024DB-03;
2.2 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朝阳区长影旧址博物馆西南侧,红旗街与湖西路交叉口东
象限,地铁 5 号线斜跨地块,地块位于城市规划主轴,周边景观资源丰富;
2.3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地下 1.5527 公顷,地上 0.29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
48706.43㎡,其中地面建筑面积约为 1021.34㎡,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47685.09㎡。本工程主
要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拟在地下建设长影旧址博物馆地下馆及其公共服务配套空间以
及地下停车场,地面建设博物馆公共服务配套、出地面疏散楼梯间、风烟井以及汽车出入口
等附属设施,地下建筑空间共四层,其中地下一、二层为博物馆及公共服务配套空间,地下
三、四层为地下车库以及人防空间。地下人防等级为核 5 级,人防功能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部及人防固定电站。
2.4 招标范围:设计全过程、各专业技术方案咨询(包括总体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
工设计阶段;包括对方案策划、现场实施、成果资料的合理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进
行监督检查和咨询)、对工程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包括对消防、人防、
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防雷设计、防洪评估、水土保持、交通评价专项等审查工
作内容。
2.5 服务周期:从项目启动到工程全部完成,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及协调设计、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所必须的全部设计进行
全过程监理审查管理工作;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161.96 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同时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公建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项目业绩以
完成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
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
3.7.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2(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20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
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本单位 2023 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单
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
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
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
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0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
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longtaigc@126.com),并同
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
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购买招标
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
(5)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 2023 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
缴费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6)1、提供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提供官网截图并加
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地
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
金。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影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 1118 号
联 系 人:苏凯
电 话:0431-84545378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 19 楼
联 系 人:王海舒
联系电话:0431-85332368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影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 1118 号
联 系 人:苏凯
电 话:0431-84545378
电子邮件:18703405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陶然公馆 19 楼 1908 室
联 系 人: 王海舒
电 话: 0431-85332368
电子邮件: longtaigc@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