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万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编制机构的公告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万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编制机构的公告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万宁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纲要编制工作编制机构的公告
根据省里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万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启动万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申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申报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报告编制有关事宜,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负责编制万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直至项目有关报告通过有关会议审议并正式印发。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8日。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90万元。
四、报名方式:
邮寄报名。收件地址: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21办公室(万宁市红专中路),收件人:林先生,电话:********,邮寄信封上需注明“万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申报遴选材料”。
五、报名材料:申报人如实填写《万宁市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申请书》,提出报告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工作途径和方法、进度计划、完成日期和预期的成果、经费预算、报告编制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研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胶订密封),一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盘随材料寄送。同时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③企业信用报告或诚信记录;④相关资质复印件;⑤相关业绩等其他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三)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课题研究弄虚作假通报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申报单位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申报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对海南省、万宁市发展现状具有较深了解,熟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等工作,能及时响应工作需求,对承担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规划组具体负责,遴选方式为考虑多方面因素综合遴选,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898-********。
附件: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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