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四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四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ZH-2024-121
1.2、项目名称: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四支队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8元
1.5、预算控制价:*******.28元(注:甲方预留社保备用金*****元,不在此次招标报价范围内),投标人按一年费用进行报价,并附上每月费用明细
1.6、经费来源:2024年省财政厅拨入第四支队公用支出项目预算
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履约,依据履约评价及单位研究同意后续签,反之则不再续签,续签不超过2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8、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查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栋2单元2302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栋2单元23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栋2单元2302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报名材料至海南政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登记(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栋2单元2302室)。
(2)递交报名材料时间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报名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至海南政宏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均视为无效报名。
(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四支队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245号
联系方式: 卜警官、 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栋2单元2302室
联系方式:吉工、13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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