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823破2号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
2024赣0823破2号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
关于峡江县新元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方案
2024年6月25日,峡江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峡江县新元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新元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6月26日指定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新元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开展,管理人依法公开选聘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进行财务审计、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元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信息 峡江县新元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3年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71*******,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砚溪镇,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经营范围包含:铁精粉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华小军,公司现有股权结构为: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1%,认缴出资额1530万;峡江县金元工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认缴出资额1470万。据调查,新元公司暂无对外投资公司,暂无办事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 2、管理人已接收的财务资料 管理人与债务人代理人对公司的电脑、账册、凭证进行了整理,据初步了解,新元公司账册均为手工账,无电子账,2015年年初公司停产。目前,前述账册均由管理人接管。审计机构确定后,管理人将协同审计机构对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并转交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3、新元公司的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新元公司目前主要资产涉及不动产及机器设备。其中不动产分为地面砖混或钢棚结构建筑物、尾矿库、炸药房等及地下巷道,相关不动产均无产权证书。机器设备主要为卷扬机、配电柜、圆锥破、球磨机、磁选机等。 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三年内,至少曾为3宗破产清算或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评估服务,评估公司需具备有效的矿业权评估资质。 2、报名单位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审计机构团队工作人员中不得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评估机构团队工作人员中不得少于2名资产评估师。 3、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4、报名单位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情形。 5、本次审计、评估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服务费/评估服务费、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费用之内。 6、本项目不允许多家机构作为联合体进行投标。 注:审计费用及评估费用均在本项目破产财产分配时予以支付,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故报价如要求支付预付款视为废标。 审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选审计机构通过财务审计工作,对债务人进行清产核资,在此基础上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2、中选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至少对下列事项开展审计及清查工作,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1)清查盘点债务人账面所载全部资产。 (2)清查对外应收款项情况,核实应收账款金额及形成情况。 (3)清查对外欠款情况,核实已知债权人及欠付金额。 (4)清查债务人欠付职工薪酬情况、欠税情况。 (5)清查债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 (6)清查债务人股东认缴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 (7)清查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形。 (8)清查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形。 (9)清查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资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异常交易。 (10)清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 3、按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破产清算案件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及特定财务审计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4、从审计财务角度协助管理人清算工作。 5、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评估工作内容及要求 1、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对新元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2、与审计机构协同办公,根据审计结果,在评估基础上出具评估报告。 3、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按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6、根据本案工作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7、被选定的评估机构自选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派驻评估师进场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 8、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接受债权人代表、公司代表、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如有)及法院的监督。 9、配合管理人办理与竞买人(如需且如有)或接受分配人的资产交接手续。 报名材料要求 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的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1、参选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派出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审计/评估人员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5、申报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三年,曾担任过破产管理人,或至少曾为3宗破产清算或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评估服务的业绩清单及证明资料(如法院指定管理人函、与管理人签署的服务协议等);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流程、人员安排、申报机构优势等; 7、报价方案:包括全部费用、收费方式、最大限度收费优惠等内容。报价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且质优价廉的报价将获得优先考虑。 债务人资产清单、意见书及承诺书模板 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4年7月8日下午17点前向新元公司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参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提交(注:书面比选文件需确保在2024年7月8日下午5:00前管理人收到,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比选),邮寄或现场提交地址为:吉安市峡江县供销社大楼六楼。管理人联系人:曾雪艳,电话:186*****672。 //机构选定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择期组织评审,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服务方案、报价等事项选定评估、审计机构并分别签订委托协议。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审计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峡江县新元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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