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金港(榨木棚户区改造)A、B地块工程招标公告
腾龙金港(榨木棚户区改造)A、B地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腾龙金港(榨木棚户区改造项目)A、B地块工程已由利发改投资[2015] 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腾龙纵横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报名不满足法定家数,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腾龙金港(榨木棚户区改造项目)A.B地块工程,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地产(含保障住房)、商业及相关附属工程。总计建筑面积121574.96㎡。其中A地块建筑高度99.75m,层数26+1层,建筑面积59805.55㎡,停车库面积8333.40㎡;B地块建筑高度99.80m,层数29+1层,建筑面积49716.76㎡,停车库面积3719.25㎡。项目建设总投资约8500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建设地点: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榨木村。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内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编号:CXZB167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项目。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六个月内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17时00分至2016年8月1日17:30分前,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szggzy.cn)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3本项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文件费用必须在报名期间支付,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8日10:00时 ,地址: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
6.2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腾龙纵横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体育街丽晶广场
邮 编:445400
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152*****333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利川市清源路49号(402室)
邮 编: 445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5*****992
传 真:****-*******
2016年7月26日
标签: 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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