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建水县曲江镇氡泉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TY202405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建水县曲江镇氧泉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招标人为建水县曲江镇人民玫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曲江镇氧泉大道道路中央绿化隔离带进行绿化景观提升改造,主要工程内容有:
整理绿化区域地形并覆土,绿化面积约9774m,绿化区域配置乔木、灌木:栽植长春花、栀
子花、火星花、千鸟花、白子莲、翠芦莉、木春菊、野牡丹、紫柳、满天星、绣线菊、马授
丹、红花葱兰、美人蕉、樱桃红鼠尾草、马尼拉草坪等地被植物在绿化带内选择适当地点
布置景观石进行点缀,并企绿化区域内设置喷灌管道及相关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晶
拓学
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建水县曲江镇氧泉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建水县曲江镇氧泉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
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6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数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
米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o,cm)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胸网(mw,cegp.go.心cn)无玫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明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
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问前(查询记录为上
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2本项月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厕
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1日17时30分
赵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七、其他
1、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建水县曲江镇氧泉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期)”,采购人为“建水县曲江镇人
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白第。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磁商,欢迎符
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碳商。
2、项目概况与稳商范用:
2.1项目名称:建水县曲江镇氧泉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期)。
2.2建设地点:建水县曲江镇氧泉大道,
2.3采购预算:3998153.53元.
2.4工期:签订施工合同后90个日历天。
2.5采购内容:曲江镇氧泉大道道路中央绿化隔离带进行绿化景观提升改造,主要工程内容
有:整理绿化区域地形并覆土,绿化面积约9774m,绿化区域配置乔木、灌木栽植长春花、
栀子花、火星花、千鸟花、百子莲、翠芦莉、木春菊、野牡丹、紫柳、满天显、绣线菊、马
樱丹、红花葱兰、美人蕉、樱桃红鼠尾草、马尼拉草坪等地被植物在绿化带内选择适当地
点布置景观石进行点缀,并在绿化区域内设置喷灌管道及相关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
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爵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粗民事贵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
子
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
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而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搬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6
月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徽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徽钠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徽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的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
米社保资金徽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颜罚款
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m)没有筱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即.8o.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
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
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项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红河拓字项月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携播(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为(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须法人签字确认)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除外)。以
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碳商文件。
4.3采购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
递交的地点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2商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
绝。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建水县盛
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任《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
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水县山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水县曲江镇
联系人:马工
电话:137694519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拓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887319919
电子邮件:1946335686@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