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辆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三十辆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管理大队的委托,对三十辆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沥采*******

二、采购项目名称:三十辆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47,800.10元

四、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交货期

三十辆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30辆

¥447,800.10元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注: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或是取得制造厂商的有效授权证书(提供授权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携带:

A、营业执照副本、

B、税务登记证、

C、有效的授权书(非产品制造商须提供)、

D、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F、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G、被委托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查验核对)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报名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2. 供应商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然后到银行现金缴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柜台: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收款人账号:44-***************③收款人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同华支行④款项来源:项目编号:沥采*******

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3.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四路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八楼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24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黄小姐、黄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黄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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