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空调、打印机等物品的处置公示
办公室关于空调、打印机等物品的处置公示
因学院部分空调、打印等资产达到了规定使用年限,院办公室根据《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鄂社院字〔2019 〕13号)和2022年学院第13次党委会议精神。进行报废处置公示。
一、对空调、电脑等能产生处置价值的资产处置
根据《细则》规定:能产生处置价值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批复后负责和相关公司签订回收协议。院办公室与武汉鑫杰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协议,处置金额分别是:空调每台500元,3台,共1500元;方正电脑主机每台20元,10台,共200元;显示器7台,每台20元,共140元;点钞机、传真机、扫描仪、落地扇、电视机各一台,每台10元,共50元;爱普生打印机3台、每台10元,共30元;惠普打印机1台,每台20元,共20元;复印机2台,每台30元,共60元。总共处置金额2000元。处置后资金将上交财政账户。
二、对老旧家具的处理
有3台转椅、3张木椅子、一张玻璃茶几,因已损坏无法使用,不具备残值,经与该回收公司协商,同意免费运走。
对此次处置的资产,如有异议,请与院办公室或院机关纪委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
特此公示。
附件:空调、打印机机等资产处置清单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标签: 空调、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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