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店镇“大单位”“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
石店镇“大单位”“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邮寄地址):霍邱县石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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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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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
为更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依规整治生产经营场所突出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召开工作会议,经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后提交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我镇安委会积极起草了《石店镇“大单位”“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
2024年3月初,我镇启动了《方案》起草工作。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收集资料、深入调研,充分征求各单位、群众意见。同时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起草了《方案》(讨论稿),将起草的初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主要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动员各部门围绕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 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开展“大单位”“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 场所”治理,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助推石店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石店镇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根据邱防办(2024)13号文件《全县“大单位”“小场所”“新业态”“旧区 域”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治理方案》精神,经镇消安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 12 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大单位” “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动员各部门围绕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 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开展“大单位”“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 场所”治理,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助推石店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大单位”。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学校、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二)“小场所”。包括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群租房等场所。
(三)“新业态”。包括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旅游民宿、电子商务等场所。
(四)“旧区域”。包括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居民小区等场所。
(五)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1、未经行政审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2、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责任不明确;
3、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
4、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5、违规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
6、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锁闭;
7、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
8、违规住人存货;
9、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
10、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广告牌;
11、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
12、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13、防火封堵不到位;
14、消防水源不足;
15、培训演练不到位等。
四、任务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六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霍邱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心校:负责排查镇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霍邱工业学校:负责本校区及租赁学生寝室、实训场所;
派出所:负责宾馆旅社、棋牌室、浴池;
民政办:负责负责辖区养老机构、村级集中供养人员居住场所;
农综站:负责辖区内种植厂棚涉农企业;
畜牧站:负责辖区内养殖厂棚和涉农企业;
水产站:负责辖区内水产养殖厂棚和涉农企业;
住建部门:负责排查“五类重点场所”中城镇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房屋建筑、监管范围内在建施工工地安全隐患;牵头做好自建房、老旧小区、群租房等治理工作;(派出所负责城市燃气消防监督);
交通管理站:负责排查“五类重点场所”中的驾驶员培训学校、邮政快递、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汽车维修市场;
应急所:负责排查“五类重点场所”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贸市场、门店、再生资源回收和加油站;烟花爆竹销售;
文广站:负责排查“五类重点场所”网吧、演出场所、公共体育场馆、艺术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中心卫生院:负责排查“五类重点场所”公立医院及村卫生室;
卫计办:负责排查“五类重点场所”民营医院、私人诊所及托育机构;
市监所:负责餐饮饭店、药品零售门店;查处“五类重点场所”中未经设立登记从事一般经营活动、 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市场主体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
民宗办:要重点排查“五类重点场所”中宗教场所;
石店农业银行、石店农商银行、石店邮政储蓄银行负责排查本单位场所消防安全;
消防所:主要负责消防业务指导、培训、督查检查、问题通报,监督整改。
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行业相近” 原则,将“五类重点场所”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对象范围。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 月 15 日前)。各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会议,认真学习工作方案,明晰责任,清楚检查重点,为全面行动做准备。
(二)组织实施(4 月 16 日至 11 月 30 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记录在案,拍照留证,调查员,被查单位签字确认。5月15日前消防站要专题向党委政府作一次汇报,提请党委政府进行分析研判,做下一步工作部署。
(三)巩固提高(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治理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教育警示。各单位要加大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典型火灾、“身边事”、火灾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宣传质效。要督促系统内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提升齐抓共管的质效水平。要健全隐患曝光机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持续反弹以及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定期组织集中曝光,倒逼隐患整改。
(三)严格考核督导问责。“五类重点场所”治理工作纳入全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 年度重点工作,镇安委办将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者有火灾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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