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公示闽宏新增年产3万吨PET再生纤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第一次公示闽宏新增年产3万吨PET再生纤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福建闽宏纤维有限公司现委托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闽宏新增年产3万吨PET再生纤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闽宏新增年产3万吨PET再生纤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闽宏新增年产3万吨PET再生纤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闽宏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工业园1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收购福建宏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场地、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20亩,利用原有厂房改建泡料车间,扩建纺丝车间,新增建筑面积8813.07平方米,购置混合干燥上料系统、结晶除湿干燥系统、纺丝环吹风冷却系统、泡料机、破碎机、水处理循环系统、天然气锅炉等设备扩建PET再生纤维生产线2条,新增年产3万吨PET再生纤维。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一期工程年产1.2万吨PET再生纤维,已于2019年7月投产,二期工程年产1.8万吨PET再生纤维,已于2021年8月投产。一期工程造粒生产线废气采用“高压雾蒸冷却+(冷凝法+吸收法)+低温等离子”处理后通过1根32 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二期纺丝生产线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碱液喷淋+静电油烟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30 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造粒生产线废气采用“高压雾蒸冷却+(冷凝法+吸收法)+四级静电等离子”处理后通过1根20 m高排气筒排放;一、二期共用1间危险废物贮存间,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 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房产生的烟气通过3根15 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1根为备用锅炉排气筒)。一、二期共用1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采用“气浮+斜板沉淀+A2O+MBR膜+板框压滤”,处理能力为50 t/d,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期工程年产5万吨PET再生纤维,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塔+静电油烟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32 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间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 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房产生的烟气通过2根15 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1根为备用锅炉排气筒)。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气浮一体机+板框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现有工程全厂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均已落实;已修编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闽宏纤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工业园39号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59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工
联系电话:0591-********
邮箱:*********@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26层01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福建闽宏纤维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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