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唐山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唐山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唐山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唐山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集中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唐山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集中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2 项目地点:唐山市第二中学。
??2.2招标范围:2.3 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唐山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包括: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4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依标书中的加盖公章的承诺、截图为准,失信惩戒等情况是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服务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服务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可知的不合法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情、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3.8至少一项近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金额100万(含)以上。同类项目指智慧校园一卡通实施项目。近三年指2021年01月01日至今。需附成交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应清晰体现合同签约主体、采购内容、合同期限及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署页等。发票须提供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发票真伪的截图及银行入帐流水回单(带银行业务用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3.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真实合规(2021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备查。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财务报表等进行核实。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5至2024-07-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复印件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城山水商业楼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同类案例合同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 4)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25 09:00 ,地点为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城山水商业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88号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城山水商业楼四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毅

联系人: 张艳清、罗川翔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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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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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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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智慧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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