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登记评定
从江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登记评定
项目编号:GZZS-2024-03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24﹞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从江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耕地质量登记评定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 建设规模:从江县丙妹镇、翠里瑶族壮族乡、东朗镇、斗里镇、刚边壮族乡、高增乡、贯洞镇加勉乡、洛香镇、停洞镇、往洞镇、西山镇、宰便镇 13 个乡镇,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亩,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为*****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亩。
2.3 招标范围:项目区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2.4 标段划分:从江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2.5 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结束并移交耕地质量评定报告至招标人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5日00:00至2024年07月11日17:00(北京时间),早上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持: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验,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资格。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此件须留档)。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宁波路南侧、腾龙酒店西侧坐标广场B幢25层2号;
4.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
5.2 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
5.3递交及开标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宁波路南侧、腾龙酒店西侧坐标广场B幢25层2号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按财库〔2022〕19号文、黔财采〔2014〕15号文、黔财采〔2017〕6号文、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27号、财库〔2014〕68 号及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从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从江县县内
联 系人:龙运祥
电 话:187*****51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宁波路南侧、腾龙酒店西侧坐标广场B幢25层2号
联 系人:付尚智
电 话:198*****013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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