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扩建基础服务设施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公告

殡仪馆扩建基础服务设施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公告

经审查,2016年7月26日我局拟对辉南县殡仪馆扩建基础服务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7日-2016年7月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42号

  邮 编:13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目名称

辉南县殡仪馆扩建基础服务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辉南镇高集岗村东、朝长公路9公里 200米处道南

建设单位

辉南县殡仪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艺格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在殡仪馆内停尸间东侧新建一间祭奠厅,一层,建筑面积为300m2。并将现有水源热泵供热系统改为地源热泵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

2、大气:火化废气采用急冷装置 布袋除尘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治理措施,确保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2m。遗物祭品焚烧炉配置烟气处理系统,排放废气要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遗物祭品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厨房油烟排放要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消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排放。

4、固体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其中属危险废物的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贮存,送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厂区临时贮存场地须按规范要求设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规定。一般固体废物应最大限度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贮存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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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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