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老体协活动中心练功房与室外多功能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大田老体协活动中心练功房与室外多功能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HS招[2016]D002号 |
开标时间:2016-08-10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大田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老体协活动中心练功房与室外多功能球场工程已由大田县人民政府常务、县委常委、田委以大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 8号文 、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2016]5号文、田委[2016]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局统筹 ,招标人为大田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白岩公园老年活动中心 ; 2.2.工程建设规模:大田老体协活动中心练功房与室外多功能球场工程预算造价约7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老体协活动中心练功房与室外多功能球场工程,其中包括内墙装饰、钢结构天篷等,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总投资约人民币72133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五条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号文。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 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将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单位和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附在投标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投标截止之日时有效。未提供有效的告知函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7日至2016 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0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15 时00 至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月10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①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②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复印件资料均原件核验)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4号,邮编:366100 电话:139*****389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鼎城9幢1单元1101室,邮编:3655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购买标书联系人:小范159*****72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0 7100 1001 0000 0300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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