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资产清查项目询价公告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资产清查项目询价公告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对资产清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资产清查项目。
(二)项目工作范围:清查的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通用设备类资产(机动车、台式机、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摄像机、相机、网络设备、音频视频设备等);专用设备类资产(各类实验室设备等);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等资产。资产数量预估不低于2500件套,后续需建立通过资产二维码管理标签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三)项目完成时限:合同期限为60天(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四)限价:5万元(人民币),询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内容
(一)供应商对所有权属于我单位的资产清查盘点登记,截至日期2024年6月31日,做到账、卡、物相符,并对我委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信息进行清理核对、补充完善、及时更新。
(二)供应商在进行现场实盘清盘环节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方式进行,需对每一资产进行拍照采集信息,相片需和实物对应。制作二维码资产管理标签张贴到每一个实物资产,并逐一扫码登记,为后续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三)将国有资产使用权落实到科室,现场盘点后要求使用人或者责任人签字确认实物清盘结果。
(四)盘点结束提供账实相符台账、盘亏报告表、盘盈报告表、资产明细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在清查过程中已经达到使用报废年限资产进行统计与处置,并整理处置资产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等。
(五)提供为期一年的财务及资产咨询服务,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三、供应商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五)具有类似清查盘点服务业绩优先考虑。(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四、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会计事务所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代表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委托授权书原件。(非单位负责人为报价人代表参加报价时须提供,详见附件一)
4、《报价表》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格式详见附件二,须单独密封)
五、报价资料提交
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报价资料恕不接受。
递交报价资料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号市发展改革委310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罗丹,联系电话:0731-********。
六、报价资料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7月12日15:30时(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号市发展改革委4楼会议室。
七、成交方法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结合供应商以往业绩综合考量。经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按低到高排定,有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在《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经我单位询价会议后将中标结果在我委官网公示,待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通知中标供应商,未中标的供应商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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