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人民医院门诊留观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祥云县人民医院门诊留观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祥云县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祥云县人民医院门诊留观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祥云县人民医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祥云县人民医院门诊留观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祥云县人民医院门诊留观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祥云县人民医院门诊留观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90天;
3、采购资金预算:40.00万元。
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关于: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之规定,计划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申请理由如下:
为了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服务效率,有效整合专科门诊留观医疗资源,实现门诊科学管理和高效运营,医院建立了专科留观机制。为了满足各专科开展门诊留观患者的工作信息化管理相关需求,实现留观患者医嘱开具、护理移动端扫码执行医嘱、病历文书书写记录、门诊患者转留观后诊疗信息系统的互通及应用,需要对现有门诊系统、急诊等相关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部署现有急诊护士站的移动端软件配套使用。因我院门诊系统、急诊等系统由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完成,并且已使用3年余,经过我院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努力,系统早已稳定运用于我院各科室。为保障我院应用系统一致性、专业性、维护保障,满足实际使用需要,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门诊、急诊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工作。
现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货商名称: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供货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55弄4号3楼B29
四、专家组和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左国超 | 大理大学 | 教授 |
2 | 李建彪 | 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3 | 罗凤泽 |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 一级教师 |
2、专家论证意见
2024年7月5日10时00分,经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论证。结果如下:
祥云县人民医院现使用的门诊系统,急诊系统由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完成,至今已稳定运行3年,本项目对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留观患者医嘱,护理移动端扫码执行医嘱,病历文书书写等功能模块,为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关于: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之规定,经专家组合议,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公示期限
公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六、本公示在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祥云县人民医院
地址:祥云县祥城镇清红路223号
联系电话:0872-*******
祥云县人民医院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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