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年ACC清分清算系统委外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年ACC清分清算系统委外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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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 2024-2025 年 ACC(清分清算)系统委外维保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4-04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 2024-2025 年 ACC(清分清算)系统委外维保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
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地铁一号线 ACC 清分清算系统承担着线路票务交易数据的收集、清算、
统计以及各类运营参数及消息的维护和转发。主控中心 ACC 系统于 2021 年 5 月建成投入使
用,可承载 7 条线路的数据处理能力;备控 ACC 系统于 2018 年 10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可承
载 4 条线路的数据处理能力,为保证 ACC 系统在出现故障时能够得到及时处置,将故障影响
降到最低现需对 ACC 系统进行委外维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 2024-2025 年 ACC(清分清算)系统委外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 2024-2025 年 ACC(清分清算)系统委外维保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
有效。
2、业绩要求:近 5 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城市轨道交通清分系统(ACC)设备相关维保业绩或
城市轨道交通清分系统(ACC)设备相关集成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项目内容、盖章页,加盖单位
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设置 1 名项目负责人,2 名系统维护工程师,1 名数据库维护工程师,1 名网
络工程师。总人数不少于 5 人。
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其他要求:
6.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磋商。
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7、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2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
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
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B 区 1304
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7 日 10 时 29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B 区 1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B 区 1304 室
七、其他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
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 2024-2025 年 ACC(清分清算)系
统委外维保项目 进行磋商,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地铁一号线 ACC 清分清算系统承担着线路票务交易数据的收集、清
算、统计以及各类运营参数及消息的维护和转发。主控中心 ACC 系统于 2021 年 5 月建成投
入使用,可承载 7 条线路的数据处理能力;备控 ACC 系统于 2018 年 10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可承载 4 条线路的数据处理能力,为保证 ACC 系统在出现故障时能够得到及时处置,将故障
影响降到最低现需对 ACC 系统进行委外维保。
2.3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主控中心及备控中心 ACC 系统所属软、硬件的维修、
应急抢修和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主要设备类别如下:
(1)ACC 中心级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通信服务器、报表服务器;
(2)ACC 中心级服务器周边设备:磁带库、磁盘阵列、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路由器;
(3)交换机:存储交换机、中心交换机、三层交换机;
(4)维修培训及模拟开发系统:ACC 测试服务器、网络设备、测试应用系统和相关附属设
备设施;
(5)维修培训及模拟开发系统:ACC 测试服务器、网络设备、测试应用系统和相关附属设
备设施。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周期: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城市轨道交通清分系统(ACC)设备相关维保业绩
或城市轨道交通清分系统(ACC)设备相关集成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项目内容、盖章页,加盖单位
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人员要求:设置 1 名项目负责人,2 名系统维护工程师,1 名数据库维护工程师,1 名网
络工程师。总人数不少于 5 人。
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3.4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
3.6.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7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 申请人于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
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B 区 1304 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
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
业总部基地 B 区 1304 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6.1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
(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A 区
联 系 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6500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B 区 1304 室
联 系 人: 刘雯、马江波
电 话: 18560049991
电子邮件: 1243195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分 维保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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