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全额保障,招标人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盛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110栋温室所在场地范围内进行场平,土方共计******.15立方米;浇筑室内蓄水池110座及配套管道阀门水泵等,室外安装给水管网2348m以及配套阀门检查井等;安装室内照明、水泵和卷被机电力系统110套、室外高压架空线0.73km、低压架空线7.504km,安装400kva变压器1套以及杆上设备及附件等。
2.2建设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
2.3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409:07至2024-07-11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5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灵武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郝家桥镇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
中心2402室
联 系人:杨玉金 联系人:杨茂森
电 话:132*****004 电话:199*****904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全额保障,招标人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盛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110栋温室所在场地范围内进行场平,土方共计******.15立方米;浇筑室内蓄水池110座及配套管道阀门水泵等,室外安装给水管网2348m以及配套阀门检查井等;安装室内照明、水泵和卷被机电力系统110套、室外高压架空线0.73km、低压架空线7.504km,安装400kva变压器1套以及杆上设备及附件等。
2.2建设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
2.3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409:07至2024-07-11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5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灵武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郝家桥镇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
中心2402室
联 系人:杨玉金 联系人:杨茂森
电 话:132*****004 电话:19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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