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国际学院公寓楼前文化长廊维修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大学国际学院公寓楼前文化长廊维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44

长春大学国际学院公寓楼前文化长廊维修项目

第二次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

长春大学国际学院公寓楼前文化长廊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

长春大学

3.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3.1项目内容:制安仿古木长廊、凉亭及木质长廊地面,现浇混凝土基础等。

3.2质量要求:以上工程内容需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招标内容

包工包料

5.工程时间

2016年8月-9月,工期为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单》为准。

6.投标要求及结算方式

6.1各被询价单位根据踏查现场情况及相关施工内容,报出所有工程项目内容及造价。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47687元整(肆万柒仟陆佰捌拾柒元整),被询价人报价超出控制价,则取消被询价人的被询价资格;

6.2由使用部门、后勤管理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组成询价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工程询价议价,确定施工单位。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8.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到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2楼1204室后勤管理处项目管理科报名。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被委托人身份证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组成

9.1 开标时间待定,由长春大学电话通知,地点为长春大学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询价;

9.4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清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另行装袋,并编制原件清单目录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备查,否则不予认定;

9.5 询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学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梁晨

电话:0431-********

2016年7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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