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霍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29日


霍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2021-2025年)》《六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规定,全面落实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及降水趋势预测,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危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4年我市气候年景偏差,春季低温连阴雨和倒春寒明显,夏季可能发生暴雨洪涝灾害。3-5月,降雨量将呈缓慢上升趋势。6-8月,全市将迎来年度降雨高峰,尤其是6月和7月,可能会有集中强降水事件。9-11月,降雨量将逐渐减少,但仍需警惕台风带来的影响。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 2024 年全县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

三、地质灾害重点威胁对象与防范重点

(一)威胁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村庄、学校、重要交通干线、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风景名胜区以及农村山区切坡建房等。

(二)防范重点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为西部山区地段,特别是已关闭废弃采石塘口,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重点防范对象主要为受威胁人数较多、受威胁财产较大的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易发区,公路、铁路、水利、学校、矿山等重要工程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四、重点防范期

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雨时节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10月至次年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但仍然不能忽视冰劈作用与融雪下渗引发的少量崩塌、滑坡。全年应加强防范各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五、主要防治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治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地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层层落实县区、乡镇、村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旅、教育、卫健等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将灾害危险区段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开发区)、单位及监测人员。

强化风险掌控,排查巡查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旅、教育、卫健等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汛期排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进行汛前全面调查,查清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重点位置、重点区段、重要时段要加密巡视。排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解决,所有排查巡查情况均要进行记录,建立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台账,

强化组织督导,群测群防到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落实预防措施。要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将灾害危险区段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及监测人员,并签订责任书。具体监测工作由乡镇安排受威胁单位和个人负责监测,以汛期定期开展巡视和重点时段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汛期定期巡视每半月或每月一次,重点时段每天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严格防灾制度,值班值守到位。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通畅,及时通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情况。一旦发生相关灾情,包括当时无法确定是否为地质灾害的,均要及时报告灾害发生的现场情况,待专家组查明后再续报有关情况。因报告不及时而影响应急处置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将本地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灾情、发现的隐患区域及成功预报地质灾害情况,按灾情分级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旅、教育、卫健等部门应及时向同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报地质灾害隐患和灾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较大地质灾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强化应急机制,应急协助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小分队建设,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队伍要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抢险救灾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

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抢险救援、灾情研判、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降低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强化宣传培训,教育普及到位。各地各部门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25”土地日等平台,加强《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辨识预防、治理避让、自救互救等知识。要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乡镇(开发区)监测人员培训教育,提高监测水平。

提高工作保障,经费落实到位。县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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