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7月4日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7月4日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大公共〔2024〕15号
黑龙江澳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政府采购项目包10(项目编号:[******]DC[GK]********)中标(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函》中心已收悉,经审查符合规定受理条件,于2024年6月25日正式受理,2024年7月3日14时组织原评委会成员针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复审,现将质疑处理结论告知你公司:
一、关于质疑事项一。
预中标企业哈尔滨建国森林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产品第六项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的制造商深圳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司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成交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情况。
二、关于质疑事项二。
预中标企业哈尔滨建国森林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我司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官方网站查询,哈尔滨建国森林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成交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情况。
三、质疑处理结论。
专家复审结论:
1、质疑事项一:质疑不成立,已出具声明函。
2、质疑事项二:质疑不成立,投标文件已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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