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处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扬州市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处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扬州市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处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扬)江水承诺许可【2024】6号

扬州市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处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向我局提出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经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批准,本机关于2024年7月5日,由水务窗口将《(扬)江水承诺许可【2024】6号》文件通过政务专递至该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暴雨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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