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安能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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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江水许【2024】14号

华电安能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华电扬州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向我局提出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经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批准,本机关于2024年7月5日,由水务窗口将《扬江水许【2024】14号》文件通过政务专递至该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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