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锅炉房两台6吨蒸汽锅炉化学清洗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锅炉房两台6吨蒸汽锅炉化学清洗项目招标公告

一、谈判条件

陕西省人民医院锅炉房两台6吨蒸汽锅炉化学清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陕西省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谈判范围

规模:陕西省人民医院有两台型号为WNS6-1.25-Q的蒸汽锅炉,现锅炉内普遍结垢1.0-1.5mm,影响了锅炉的安全运行。为了彻底清除锅炉内锈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现需要进行化学清洗。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预算4.5万元/年,工期20天。

范围:本谈判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谈判为其中的:

陕西省人民医院锅炉房两台6吨蒸汽锅炉进行化学清洗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锅炉化学清洗专业单位提供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证明。

5、要有与所承担的化学清洗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

6、具有齐全和安全可靠的清洗设备和分析手段,提供证明。

7、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方案。

8、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体现签订日期和合同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提供声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5日09时至2024年7月11日18时(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陕西省人民医院总务楼2楼204室。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及方式: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内总务处三楼会议室,纸质版递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内总务处三楼会议室,纸质版递交。

七、其他

本项目公告在陕西省人民医院官网公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联 系 人:029-********转2731 130*****266贾老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洗项目 蒸汽锅炉 锅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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