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经开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长沙经开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CSJKQZBCGXM-1612

3、采购内容:长沙经开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采购选定8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其中甲级6家,乙级2家)。服务期限为3年(2016年9月-2019年8月)。(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服务内容与要求)

4、采购预算(人民币):约*******元/年,分多批次、多项目、多业主单位。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印鉴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7.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已入长沙经开区审计中介机构库(2016年-2018年度)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企业不得入乙级库。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本采购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或《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7月3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80@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8.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4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澄清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8.5招标文件版本以在以上网站公告的电子文档为准。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截止: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时。

9.3开标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9.4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任一项均可)和《投标承诺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身份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原件不显示信息或显示信息有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0、投标保证金:

10.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简写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星沙支行 账 号: 7873 0188 0000 24128

10.3缴纳时间: 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时前(含),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查询到账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4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11、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

1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科 电 话:****-********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华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芳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70号万象新天5栋2105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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