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590*****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590*****004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发)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5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忠诚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黄浦江路南侧,民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13.3万m2,计容面积约7.7万m2,规划指标:1<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工程建设费约7.05亿元。 2.1.3开发周期要求: 2.1.3.1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中标之日起25天内根据本地块规划条件完成方案设计并交给招标人审核(方案设计的同时进行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方案设计确认后45日历天内完成整套施工图设计(含审查)。 2.1.3.2施工工期:730日历天(毛坯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3.3代建、销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完成总体销售目标且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9】个月为止。最长至项目取得第一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起不超过36个月。 2.1.4 质量要求: 2.1.4.1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达到7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二星级以上,并通过施工图合格审查。 2.1.4.2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2招标模式:品牌代建+营销+EPC总承包 2.3招标范围: 2.3.1品牌代建:根据招标人要求,承担项目从立项到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委托开发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设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成本管理、招投标管理、行政管理、档案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综合验收和交付管理、策划指导及技术支持等。并授权品牌字样及商标图形供本项目使用。 2.3.2项目销售:除政府规定的自持的配套用房外,本项目所有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的销售工作(含向业主交房工作)。 销售目标: 2.3.2.1项目住宅已销售面积达到地上住宅可销售面积的90%(甲方保留物业、工抵房计入已销售面积),视为乙方完成项目住宅销售率目标。 2.3.2.2项目地下可售车位已销售个数达到地下可售车位可销售个数的50%(甲方保留物业、工抵车位计入已销售个数),视为乙方完成地下可售车位销售率目标。 2.3.3 EPC总承包 2.3.3.1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亮化工程设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各类专项及专业设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设计时不得采用特定生产参数产品、同类技术参数单一产品或市场上冷门产品。 2.2.3.2工程施工:施工图所示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供电工程(红线内所有供电配套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满足当地供电公司及省公司验收要求,直至通电)、电梯、全维示范区【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中心装修工程(含硬装软装)、不少于500平方样板房装修工程(含硬装软装,不低于6000元/m2)、售楼中心及会所不少于500平方(含硬装软装,不低于7000元/m2)以及配套室外示范区】,项目从立项至综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同时具备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可授权其控股子公司在启东当地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公司承担中标人应承担和享受的一切责、权、利。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前推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或政府合作或自投项目的房屋建筑EPC工程,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3.2.2近二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近一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违约单位:启东城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3.3.4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3 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时,除开发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要求明确;签订合同时,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8 月 5 日 9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56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 63家企业子以全省通报批评:对 44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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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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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忠诚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黄浦江路南侧,民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13.3万m2,计容面积约7.7万m2,规划指标:1<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工程建设费约7.05亿元。 2.1.3开发周期要求: 2.1.3.1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中标之日起25天内根据本地块规划条件完成方案设计并交给招标人审核(方案设计的同时进行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方案设计确认后45日历天内完成整套施工图设计(含审查)。 2.1.3.2施工工期:730日历天(毛坯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3.3代建、销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完成总体销售目标且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9】个月为止。最长至项目取得第一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起不超过36个月。 2.1.4 质量要求: 2.1.4.1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达到7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二星级以上,并通过施工图合格审查。 2.1.4.2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2招标模式:品牌代建+营销+EPC总承包 2.3招标范围: 2.3.1品牌代建:根据招标人要求,承担项目从立项到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委托开发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设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成本管理、招投标管理、行政管理、档案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综合验收和交付管理、策划指导及技术支持等。并授权品牌字样及商标图形供本项目使用。 2.3.2项目销售:除政府规定的自持的配套用房外,本项目所有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的销售工作(含向业主交房工作)。 销售目标: 2.3.2.1项目住宅已销售面积达到地上住宅可销售面积的90%(甲方保留物业、工抵房计入已销售面积),视为乙方完成项目住宅销售率目标。 2.3.2.2项目地下可售车位已销售个数达到地下可售车位可销售个数的50%(甲方保留物业、工抵车位计入已销售个数),视为乙方完成地下可售车位销售率目标。 2.3.3 EPC总承包 2.3.3.1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亮化工程设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各类专项及专业设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设计时不得采用特定生产参数产品、同类技术参数单一产品或市场上冷门产品。 2.2.3.2工程施工:施工图所示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供电工程(红线内所有供电配套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满足当地供电公司及省公司验收要求,直至通电)、电梯、全维示范区【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中心装修工程(含硬装软装)、不少于500平方样板房装修工程(含硬装软装,不低于6000元/m2)、售楼中心及会所不少于500平方(含硬装软装,不低于7000元/m2)以及配套室外示范区】,项目从立项至综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同时具备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可授权其控股子公司在启东当地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公司承担中标人应承担和享受的一切责、权、利。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前推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或政府合作或自投项目的房屋建筑EPC工程,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3.2.2近二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近一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违约单位:启东城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3.3.4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3 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时,除开发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要求明确;签订合同时,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8 月 5 日 9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56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 63家企业子以全省通报批评:对 44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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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A320*****590*****004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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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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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忠诚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黄浦江路南侧,民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13.3万m2,计容面积约7.7万m2,规划指标:1<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工程建设费约7.05亿元。 2.1.3开发周期要求: 2.1.3.1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中标之日起25天内根据本地块规划条件完成方案设计并交给招标人审核(方案设计的同时进行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方案设计确认后45日历天内完成整套施工图设计(含审查)。 2.1.3.2施工工期:730日历天(毛坯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3.3代建、销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完成总体销售目标且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9】个月为止。最长至项目取得第一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起不超过36个月。 2.1.4 质量要求: 2.1.4.1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达到7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二星级以上,并通过施工图合格审查。 2.1.4.2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2招标模式:品牌代建+营销+EPC总承包 2.3招标范围: 2.3.1品牌代建:根据招标人要求,承担项目从立项到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委托开发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设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成本管理、招投标管理、行政管理、档案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综合验收和交付管理、策划指导及技术支持等。并授权品牌字样及商标图形供本项目使用。 2.3.2项目销售:除政府规定的自持的配套用房外,本项目所有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的销售工作(含向业主交房工作)。 销售目标: 2.3.2.1项目住宅已销售面积达到地上住宅可销售面积的90%(甲方保留物业、工抵房计入已销售面积),视为乙方完成项目住宅销售率目标。 2.3.2.2项目地下可售车位已销售个数达到地下可售车位可销售个数的50%(甲方保留物业、工抵车位计入已销售个数),视为乙方完成地下可售车位销售率目标。 2.3.3 EPC总承包 2.3.3.1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亮化工程设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各类专项及专业设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设计时不得采用特定生产参数产品、同类技术参数单一产品或市场上冷门产品。 2.2.3.2工程施工:施工图所示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供电工程(红线内所有供电配套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满足当地供电公司及省公司验收要求,直至通电)、电梯、全维示范区【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中心装修工程(含硬装软装)、不少于500平方样板房装修工程(含硬装软装,不低于6000元/m2)、售楼中心及会所不少于500平方(含硬装软装,不低于7000元/m2)以及配套室外示范区】,项目从立项至综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同时具备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可授权其控股子公司在启东当地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公司承担中标人应承担和享受的一切责、权、利。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前推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或政府合作或自投项目的房屋建筑EPC工程,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3.2.2近二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近一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违约单位:启东城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3.3.4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3 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时,除开发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要求明确;签订合同时,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8 月 5 日 9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56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 63家企业子以全省通报批评:对 44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 联系方式
2024年7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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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版画院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忠诚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黄浦江路南侧,民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13.3万m2,计容面积约7.7万m2,规划指标:1<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工程建设费约7.05亿元。 2.1.3开发周期要求: 2.1.3.1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中标之日起25天内根据本地块规划条件完成方案设计并交给招标人审核(方案设计的同时进行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方案设计确认后45日历天内完成整套施工图设计(含审查)。 2.1.3.2施工工期:730日历天(毛坯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3.3代建、销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完成总体销售目标且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9】个月为止。最长至项目取得第一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起不超过36个月。 2.1.4 质量要求: 2.1.4.1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达到7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二星级以上,并通过施工图合格审查。 2.1.4.2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2招标模式:品牌代建+营销+EPC总承包 2.3招标范围: 2.3.1品牌代建:根据招标人要求,承担项目从立项到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委托开发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设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成本管理、招投标管理、行政管理、档案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综合验收和交付管理、策划指导及技术支持等。并授权品牌字样及商标图形供本项目使用。 2.3.2项目销售:除政府规定的自持的配套用房外,本项目所有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的销售工作(含向业主交房工作)。 销售目标: 2.3.2.1项目住宅已销售面积达到地上住宅可销售面积的90%(甲方保留物业、工抵房计入已销售面积),视为乙方完成项目住宅销售率目标。 2.3.2.2项目地下可售车位已销售个数达到地下可售车位可销售个数的50%(甲方保留物业、工抵车位计入已销售个数),视为乙方完成地下可售车位销售率目标。 2.3.3 EPC总承包 2.3.3.1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亮化工程设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各类专项及专业设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设计时不得采用特定生产参数产品、同类技术参数单一产品或市场上冷门产品。 2.2.3.2工程施工:施工图所示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供电工程(红线内所有供电配套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满足当地供电公司及省公司验收要求,直至通电)、电梯、全维示范区【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中心装修工程(含硬装软装)、不少于500平方样板房装修工程(含硬装软装,不低于6000元/m2)、售楼中心及会所不少于500平方(含硬装软装,不低于7000元/m2)以及配套室外示范区】,项目从立项至综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同时具备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可授权其控股子公司在启东当地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公司承担中标人应承担和享受的一切责、权、利。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前推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或政府合作或自投项目的房屋建筑EPC工程,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3.2.2近二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近一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违约单位:启东城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3.3.4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3 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时,除开发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要求明确;签订合同时,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8 月 5 日 9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 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56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 63家企业子以全省通报批评:对 44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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