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入口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入口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委托,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按照采购程序,拟就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入口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2024-ZC-020
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入口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7,700.00元
采购需求: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入口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入口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 采购文件 | 537,700.00 | 537,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入口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安康中心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入口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安康恒大未来城19栋2单元)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企业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安康恒大未来城19栋2单元)进行报名确认,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并致电代理公司确认参与磋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安康恒大未来城19栋2单元
联系方式:173*****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3*****813
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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